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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丢失后是否可以重新补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8-07 17:13:28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认定书丢失后可以重新补领,当事人可以直接或者委托律师去当时出具认定书的交警部门复印存根,交警部门加盖印章后与原件有同等效力。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的时间在十日以内。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丢失后是否可以重新补领

  可以补办。因为认定书在交警部门会有存根。如果在事故处理中需要用到责任认定书的,可以到当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的交警部门去复印该责任认定书的存根。

  当事人本人可以直接或委托律师到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复印责任认定书,并由交警部门加盖印章,与责任认定书的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需要十日以内的时间。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效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通常永久有效。

  法律快车提醒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律效力具体如下:

  1.交通事故认定是不可诉的行政确认。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法律事实进行判断并予以确定、认可或证明的一种行为;

  2.交通事故认定是对当事人行政、刑事责任的认定。实践中,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认定后,对符合司法解释规定责任比例的肇事者,都会以交通肇事罪进入刑事侦查程序;

  3.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民事强制执行力。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属于人民法院可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是交警部对事故损害赔偿进行民事调解的依据,但该调解程序不具有强制力,不是划分民事责任的唯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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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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