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导读:
涉外离婚的管辖权规定为:
1.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2.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律师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离婚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职业素养、专业知识等由双方来协商确定;北上广等发达地区离婚律师费相对较高,但律师与律师之间的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三、五千元,有的却能达到一、二万元,甚至更多。如果请知名律师或业务水平高的律师代理,则可能在二万元以上收费。
法律快车提醒您,涉外离婚的财产的分割,可以夫妻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如果因一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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