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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是否可以成为离婚的合法理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23 14:30:33 人浏览

导读:

家暴是可以成为离婚的合法理由。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存在家暴行为时,经法院调解无效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一、家暴是否可以成为离婚的合法理由

  家暴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家暴行为可以证明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就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一方有家暴行为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老公家暴如何留下证据证明

  1.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

  3.证人证言。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4.视听资料。通过电子设备记录的各种视听资料;

  5.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

  三、遭受家庭暴力离婚后能否主张损害赔偿

  因家庭暴力离婚受害方能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快车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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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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