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高速追尾发生后应如何妥善处理
导读:
1.安全地停车,保护现场;
2.有受伤人员的,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
3.无受伤人员的,也立即报警;
4.由警方认定追尾事故各方的责任;
5.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高速上追尾,如果是因为前车加塞变道导致躲闪不及发生的追尾事故,应由前车负全责或主要责任,而后车最多负次要责任。但如果变道车已经变道完成,且无法证明前车变道,那么后车负全责。
1.因交通事故所导致的财物损失。
2.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需要治疗,后续的治疗费用以及其他医疗,按照其伤势预估后续治疗养费用以及其他非健保医疗费用等。
3.医疗期间需产生的看护费,按照强制险看护费一般只能申请一天,按照1200元的标准,最高的上限是30天,超过的部分则可以要求用任意保险进行赔偿。
4.误工费用。车被追尾后,责任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根据责任书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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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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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发生追尾事故的处理方式是驾驶人应立即停车,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赔偿事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可报交警处理;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联系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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