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产的一方是否可以单方面出售
导读:
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出售不能单方面进行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另一方有权主张追回该房屋,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除外。
具备以下条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2.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
3.夫妻财产的来源为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快车提醒您,涉及需要办理离婚房产过户的,一般有以下程序: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
5.取证;
6.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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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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