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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索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31 07:31:23 人浏览

导读:

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责任属于租车一方,由该车的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对损害方式有过错的,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赔偿需要提供伤残鉴定报告等证据。

  一、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索赔

  1.租借车辆发生事故,属于租车一方责任的,由该车的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法律快车提醒您,交通事故要求赔偿,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伤残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根据伤残评定的等级,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2.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提交医院的证明,凭医院的证明按照普通器具来计算残疾用具费。

  3.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鉴定,简称三费鉴定。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三费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证明,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费鉴定,根据鉴定的报告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

  4.医疗费的凭据,是指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5.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凭据,包括亲属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凭据及误工费证明。

  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注意事项

  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不能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2.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3.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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