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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能否在租期结束前解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11 20:57:19 人浏览

导读:

房屋租赁合同在租期结束前是可以进行解除的。在司法实践当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在自行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但是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一、房屋租赁合同能否在租期结束前解除

  可以。

  解除合同的方式有:

  1.协商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3.法定解除,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租赁合同违约金在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而是由双方协商进行认定的。

  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按照合同标的额的20%计算,具体可以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法律快车提醒您,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是多久

  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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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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