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注意什么
导读:
婚前买房的注意事项有:
1.明确出资人是谁,以及出资的份额;
2.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
3.明确还贷的身份,以及还贷年限、期限;
4.做好婚前房产公证,避免婚后离婚产生纠纷。
婚前共同买房离婚时的分割是:
1.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请求法院判决。
2.登记在一方名下,可以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快车提醒您,婚前买房,如果是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者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款的,离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就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房产证,那么算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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