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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书何时可以签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30 11:36:51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之后,双方当事人就可以签署。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交通事故中各方责任的界定方式是根据当事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大小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

  一、交通事故责任书何时可以签署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之后,双方当事人就可以到交警部门进行签字了,并且可以经由交警部门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何作用

  1.便于交通事故的处理,防止矛盾纠纷的扩大。

  作为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部门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前,有必要对双方当事人阐述交通事故涉及的法律,将要作出的依据,鼓励双方当事人本着公平及适当照顾弱者(在这里大多数都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原则,积极进行协商解决,交通警务部门也可以进行一定的指导,如协商达成协议,交通警务部门可以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认定并出具交通事故调解书,便于双方向保险公司等进行索赔,便于交通事故的处理,防止矛盾纠纷的扩大。

  2.及时、公正的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利于切实的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

  交通事故发生后,作为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部门交通警务部门来说,对于一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是一门很严谨的科学依据。在这个过程中,交通警务处理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相应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而不应该在某些个案有人打招呼后,想当然的从个人心理出发,片面的维护或过于维护一方利益,要知道,这个时候,作为交通事故的直接责任划分部门,代表的是法律,维护的是双方的利益,因此公平、公正的作出责任认定尤为重要。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明确的记载了,如双方当事人对本认定书不服的,按照法律规定,在确定的时间内,可以向上一级交通警务部门要求重新作出认定。

  三、交通事故责任如何界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当事人根据其作用大小以及过错程度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交通事故的责任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的。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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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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