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房只写女方名字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导读: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但是根据相关规定,有几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税类:
(1)契税按照房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
2.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具体地区契税的是否收取及收取数额可能会有区别。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了房屋产权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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