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二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
导读:
二婚办理结婚需要的证件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果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应当出具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快车提醒您,结婚的条件有: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其他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律快车提醒您,结婚的法律后果如下:
1.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之间具有平等处理权;
2.对夫妻的共同债务,夫妻之间同样具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3.夫妻双方对子女具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
4.夫妻双方都拥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5.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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