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导读:
土地确权后不能继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市市区土地所有权由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出另有规定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任何组织、个人、单位均不得对土地所有权进行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土地确权办理流程如下:
1.调查、合适土地承包信息;
2.实测承包土地;
3.申请登记,由村镇将登记要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登记;
4.人民政府颁证公示。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法律快车提醒您,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3.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4.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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