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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11 19:52:02 人浏览

导读: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的材料是申请审核表、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等等。在实践中,经济适用房过户一般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契税、过户的手续费等等费用。

  一、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婚姻状况证明。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

  8.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交哪些费用

  法律快车提醒您,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交哪些费用要看具体情况。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后的不需交。

  2.第一次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纳1.75%的契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过户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经济适用房过户公证费最高300元。

申请经济适用房

  三、买房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获得土地的方式不同。

  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不用交土地出让金;商品房采用出让方式获得土地,因此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2.成本结构不同。

  3.租售政策不同。

  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

  4.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

  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但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

  5.价格政策不同。

  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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