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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的三权如何行使和保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11 17:41:58 人浏览

导读:

农村土地的三权就是归“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归签订承包合同的农民拥有的土地承包权;土地流转后负责经营土地的人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通过申请相应证书保护土地所有权。

  一、农村土地的三权如何行使和保护

  我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就是指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1.“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

  2.“承包权”归签订承包合同的农民所有;

  3.“经营权”则是农村土地流转后负责经营土地的人所有。

  保护措施如下:

  1.申请宅基地证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确立自己的土地所有权。

  2.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登记予以保护。登记机构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凭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3.签订合法的土地承包合同,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充分保护。

  二、农村的土地应当由谁来发包?

  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农村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农村土地的三权

  三、农村土地所有权的限制规定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同时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条重要的限制:

  1.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

  2.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3.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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