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归属权如何界定
导读: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判决原则: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抚养协议应当这样写的:
1.父母双方想要共同抚养孩子的,可以在协议中约定好怎样抚养;
2.孩子是由一方直接抚养,而另一方不直接抚养的,需要在协议中写明由谁取得抚养权,然后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其中负担费用的多少,还有期限的长短和支付方式,可以由双方在协议书中写明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变更抚养权诉讼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变更抚养权起诉状,起诉状内容包括双方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结语和日期。
2.身份证复印件。
3.孩子出生证明。
4.离婚证复印件,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
5.证据材料,法律快车提醒您,搜集的证据应证明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
6.证据材料清单。详细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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