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购房政策会怎样
导读:
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或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1.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首套住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证明,并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房。
2.户籍由外地迁入桐庐、建德、临安、淳安四县(市)的居民家庭,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方可在杭州市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并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3.企业购买杭州市住房,3年后才可上市交易。在杭州部分地区暂停实施购房入户政策。
法律快车提醒您,一般来说,仅凭购房合同是不能迁户口的,要等房产证下来才能办理。根据相关规定,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1.赔偿范围: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实际损失:指违约导致现有利益的减少,是现实利益的损失,包括信赖利益的损失和固有利益的损失。可得利益:指因为违约而无法获得的利益,是守约方在履行合同后本可以获得的损失,是未来的、期待的利益。
2.可预见规则:违约赔偿的数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是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减损规则:债务人违约,债权人应当积极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如果债权人违反减损以为的,不得就因违反减损义务而扩大的损失请求债务人赔偿。
4.过错相抵规则:受损害的一方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的,在计算损失赔偿额时应当相应减少。
5.损益相抵规则:如果守约方因导致损失发生的同一违法行为而获得利益的,应当从损失赔偿额中扣除该部分利益。
6.免除规则:如果违约方是因为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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