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已故姐姐是否有扶养弟弟的法律义务
导读:
出现如下情况,姐姐对弟弟有抚养的义务:
1.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姐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弟有扶养义务;
2.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法律快车提醒您,抚养和扶养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扶养即帮助、扶助,是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互相帮助而结成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
2.帮助对象不同。扶养的对象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而抚养的对象,一般是晚辈。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是如果母亲有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等情形,不适宜与母亲生活的,子女可随父亲生活。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法官主要考虑因素是看哪一方抚养更加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确定抚养权归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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