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股权范围如何界定
导读:
1.婚后以共同财产投资或买卖取得的股权;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受赠而获得的共同股权;
3.夫妻二人约定为双方共同所有的股权;
4.婚前双方共同投资获得的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股权转让的处理方式是,如果夫妻均为公司股东的,只需双方协商一致就可转让;如果一方不是公司股东的,则需经半数股东的同意,股东不同意转让的,需要购买该股权或者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夫妻之间的股权转让,是不需要交税的。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人员时,不用纳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需要进行登记。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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