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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约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12 18:31:06 人浏览

导读: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由租赁双方约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具体数额的违约金或是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约定计算方式的,计算得出的违约金数额上限是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约定

  租赁合同违约金的约定方式:由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确认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且前述计算出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造成的损失30%。

  二、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的要求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应包含以下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三、租房合同会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房屋租赁合同属于无效: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4.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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