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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纠纷找哪个部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12 15:49:44 人浏览

导读:

耕地纠纷一般是可以找当地的政府处理,但双方也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是协商不下来的,则是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调解,如果还是处理不了的,则是可以申请仲裁处理。

  一、耕地纠纷找哪个部门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非常明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二、土地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1.体例格式要符合规范。和其它诉讼文书一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申请书也有一定的体例格式。一般由标题,当事人基本情况,仲裁请求事项,纠纷事实与理由,结尾,附项等部分组成。

  2.仲裁请求要明确具体。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申请书的请求事项,标示着申请人提起仲裁请求所要达到的目的,因此,一定要明确具体。

  3.纠纷事实要真实可靠。在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活动中,事实既是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的依据,也是仲裁委员会进行审理裁决的依据。

  4.文字表达要简明扼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申请书虽然没有字数限制,但如果文字拖沓冗长,废话连篇,难免会在办案人员中产生心理障碍。

耕地纠纷

  三、土地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土地租赁合同至少要包括双方当事人,合同标的、违约责任、履行方式等。土地租赁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保留土地合法使用权的条件下,承租权人在一定期限内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对土地进行使用和收益,因此,土地承租权人享有租用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土地承租权人不享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权行使转让或者抵押等处分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以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支付一定数额的租金为代价,根据租赁合同对租金支付方式、数额、期限的约定,土地承租人负有按约定支付租金的义务。土地承租人不缴纳、不足额缴纳租金或者不按期缴纳租金,未达法定期限,没有被收回土地承租权的,土地承租权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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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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