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期间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导读:
只要当事人提出离婚起诉,发现另一方已经在转移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责令其交出,并可以主张不分或少分财产给对方。还可以要求法院对妨碍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予以法律制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时夫妻隐匿财产可通过以下方式查明:
1.调查银行存款,自己调查或者委托律师办理,也可申请法院调查;
2.调查股票可以委托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到证券公司调查,打印股票交易资金对账单;
3.调查房产,可凭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
离婚查银行流水查五年以内的。我国法律规定,凡是涉及夫妻双方离婚的,夫妻其中一方想要核查对方银行流水的情况,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调查取证的申请的。在一般情况下,一般最多可以凭借身份证到银行卡所归属的银行查五年以内的银行流水。但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法院仅会对一年以内的银行流水进行审查,以此判断对方是否存在转移财产的可能。而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存款余额以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流水明细,法院不会主动查询当事人的银行流水,但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向法院提交调查取证申请,去查对方的银行卡流水记录,或者委托律师办理,而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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