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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方面被纳入土地使用权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17 19:22:56 人浏览

导读:

土地使用权一般包括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等方面。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可以通过自动续期或者是申请续期的方式进行续期。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70年。

  一、哪些方面被纳入土地使用权中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二、买卖土地使用权多少年限的

  1.买卖土地使用权期限,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具体规定为:

  2.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3.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5.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土地使用权

  三、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手续

  法律快车提醒您,土地使用权到期可以续期,续期的方式有自动续期和申请续期。法律规定,如果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的费用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如果是非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按照法律或行政法规处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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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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