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给孩子改姓名申请书怎么写
导读:
孩子更改姓名,根据实际情况写下改名原因,申请书的书写包括以下内容
1.标题(居中):改名申请;
2.对方称谓,要写清更名理由,以及希望怎样更名;
3.落款:包括申请人姓名及时间。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快车提醒您,只要是合理的情况下,没有更改姓名次数的限制。法律规定,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快车提醒您,更改姓名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未成年人由父母写申请)。
2.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社区盖章)(未成年人读书的由学校盖章)。
3.未成年人父母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协议书)、小孩出生证复印件到现场签字。
4.年满16周岁的需要社区民警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要到场采集信息。
5.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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