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怎么处理
导读:
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的,有以下争取方法:
1.向法院提交自己所居住的环境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证明;
2.证明自己以及家人能给予孩子更多陪伴和照顾;
3.提交孩子想要与自己生活的意见的证明;
4.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抚养权可以与孩子共同居住权
除了双方约定孩子轮流居住的情形外,抚养权意味着与孩子共同居住权。那么,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自然可以与孩子长期居住、生活在一起。
2.抚养权包含了第一监护权的内容
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同时取得了监护权,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可以代表孩子做出孩子自己不能单独做出的决定;同时,代孩子行使财产所有权。
3.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不用向对方支付抚养费
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虽然也要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但是,不用向对方支付抚养费,所以,不用担心对方滥用自己的“抚养费”;相反,对方有此忧虑。
4.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控制”对方探望权
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有义务配合对方探望孩子,这是法律规定,但是,现实中,往往是抚养权人完全制约住对方,可以随意制造困难阻止探望。
5.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具有一定的优势
一般而言,法官会考虑双方的实际处境和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虽然,这种照顾可能是给孩子份额,但是,在实体上,抚养孩子的一方多分得了部分财产。
6.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培养出更加深厚的母爱或父爱
长期居住在一起,耳濡目染,自然,感情会更加深厚;相反,不共同居住或生活的一方,与孩子的感情会日趋淡薄。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法律快车提醒您,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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