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和养子女能否结婚
导读:
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是不能结婚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虽然没有血亲关系,但是,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结婚证需要3张照片。男女双方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证的,应当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可以找到照相馆进行拍照;没有提前准备的,可以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照相馆进行拍照,现在民政部门都有拍照的地方,当事人可以当场进行拍照,然后可以立即拿到照片,拿到照片后,再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除了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照片,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登记机构收到这些证件后,会进行审查,同时也会询问当事人是否属于自愿结婚,依法审查后,发现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会当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会不予登记,并且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法律快车提醒您,结婚的条件有: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其他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