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房子加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导读:
房产证加配偶名字的手续大致如下:
1.需要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复印件以及相关房产证明的材料;
2.向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办理房产登记并缴纳手续;
3.申请登记成功后,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房产证上加名后属于共有财产,如果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后买的房产,无论是否加名,都属于共有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所购买的房屋,婚后按揭付款的,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一方的名字,也是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产证加完名字可以去掉。之所以要去掉房产证上的名字,通常是因为房子的份额有了变化,就是将属于自己名下的房屋产权转移到房产证上另一个人的名下。办理减名的步骤和普通买房子的交易步骤是差不多的,也需要缴纳相应的契税。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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