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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26 00:00:35 人浏览

导读:

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是两者的主体不同,劳动争议的调解一般是由职工代表、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参与,而仲裁是仲裁委员会指派,然后是两者的申请时效也是不同的。

  一、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

  劳动纠纷调解与仲裁的区别如下:

  1.纠纷的主体构成不同,调解由职工代表、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派,依法组成仲裁庭审理;

  2.申请时效不同,调解应当自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仲裁应当自知道或者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在哪些劳动争议上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的调解过程是什么

  1.对争议事项展开细致调查,了解事实真相;

  2.调委会主任召集双方主持调解会议,简易争议可由一至二名调解员进行调解;

  3.应听取双方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政策,提出调解意见,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4.经调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自觉履行;达不成协议,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调解过程应制作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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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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