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机关在什么情况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导读: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从2015年起,全国各地各省市区陆续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在各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包括补领婚姻登记证)均为免费对象。这就意味着原先9元的结婚证将正式步入0元时代。
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各婚姻登记处已全部取消婚姻登记证书9元钱的工本费。免去的9元,不仅包括结婚证的工本费,还有离婚证的工本费也全部免除。对于结婚证照相和材料复印等一些服务性收费不是强制性的,市民可以选择自备照片,自行复印材料,所带照片只要符合尺寸就可以。
申请办理结婚证流程一般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男女双方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户口证明至双方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申请。具体证明材料如下:
(1)男女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男女双方的户口簿原件或者是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3)婚姻状况相关证明;
(4)再婚人员提供特殊证明,如法院判决的离婚证书;
(5)婚前体检根据当地不同规定来做。
2.审查。婚姻登记部门负责人员对男女双方的结婚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人员经审核以后,如果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才准予登记签发给结婚证。如不符合登记要求则应当出份书面说明并且给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