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纠纷找谁解决
导读:
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有三个主要途径:
1.通过村民小组或村委会进行调解,或由乡镇人民政府。司法所进行调解,纠纷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作出调解书,双方答字认可后生效;
2.由具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程序与打民事官司类同;
3.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 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法律快车提醒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承包土地合同:
1.承包人人和发包人协商同意,承包人自愿放弃承包土地,不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
2.承包人家庭成员全部迁出或者主要劳动力迁出,转入城市或者其他村庄,户籍也迁出;
3.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承包人承包的土地全部征用或者批准占用;
4.承包人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闲置或者抛弃耕地两年以上的,发包人有权收回耕地,解除合同;
5.由于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承包土地受到严重破坏,承包土地合同无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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