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不愿意迁出户口该怎么办
导读:
1.法院判决离婚后女方不迁户口的,一般是男女双方对女方不迁户口的问题进行协商。
2.如果协商不好,另一方不能强制其迁户。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离婚后,双方的户口要分开,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
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如果暂时没有合适的迁移的落户处,可以迁出后暂时又重新迁入原来的户口上,区别就是离婚后双方每人一个户口本,互不干涉和影响,随时可以迁出。
离婚迁户口不一定需要本人到场,户口迁移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但本人因故无法办理的,可以委托户主或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办理,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