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买过期食品的维权方式
导读:
首先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投诉,拨打工商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的服务热线12315,然后进行线上报案登记。同时消费者也可以要求跟踪事件的情况,或者可以亲自到工商局进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法律快车提醒您,食品临期标准根据食品本身保质期确定。
具体时间标准如下:
1.标注保质期1年或更长的,临界期为到期前45天(比如罐头、糖果、饼干等);
2.标注保质期6个月-不足1年的,临界期为到期前20天(比如方便面、无菌包装的牛奶果汁之类);
3.标注保质期90天到不足半年的,临界期为到期前15天(比如一些真空包装并冷藏的熟食品,速食米饭之类);
4.标注保质期30天到不足90天的,临界期为到期前10天(比如一些灭菌包装的肉食品,鲜鸡蛋等);
5.标注保质期16天到不足30天的,临界期为到期前5天(比如酸奶、一些点心等);
6.标注保质期少于15天的,临界期为到期前1-4天(比如牛奶、活菌乳饮料、主食品、未灭菌熟食、未灭菌盒装豆制品等)。
一般的起诉流程是这样的:
1.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对案件进行审查,若符合立案条件,应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提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4.进行开庭审理。
5.作出宣判。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我们都知道,超市里面是会销售食品的,袋装的零食、散装的瓜子花生或者熟食都是会销售的,食品安全是非常重要的,过期的食品对人体会有损害,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
超市买到过期食品可以要求超市赔偿其损失。也可选择增加赔偿损失,可赔偿其购买商品的三倍价款。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数目不够1000元的,可赔偿1000元。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