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所需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导读:
办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均为自愿领证,且两人皆无合法的配偶。
2.男性已满22周岁,女性已满20周岁。
3.当事二人并非直系血亲,在三代以内也无任何间接的亲缘关系。
4.双方并没有医学上认为不予结合的疾病,如麻风病等。
5.当事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场办理。
满足了以上的条件,男女两人理论上来说就可以登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快车提醒您,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婚姻情况证明(通常由当事者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以及本人与对方并不互为直系血亲关系且三代以内无间接亲缘关系的相关文字声明。如果当事人曾有过婚史,则需携带离婚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及判决生效证明。
不可以再领一次,否则涉嫌重婚罪,要负刑事责任。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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