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律师费用一般怎么付
导读:
民事诉讼律师收费的标准一般是每一个律师或者每一个律所自己定的,国家并未统一规定律师服务价格,律师代理费用一般受市场调控,需要自己和代理律师协商。但是,一般来讲律师费也是有一个范围的,普通民事案件收费基本可以参考此范围:
1.按件收费
无财产争议性质的案件,比如仅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抚养权争取案件,都是采取按件收费的标准进行的,根据不同的案情收费一般在5000—20000元范围内。
2.按标的额收费
案件存在财产争议的,一般以诉讼标的为基础,分段、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分6%—10%,最低一般不低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7%—8%;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2%—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
(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3.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是民商事领域的一种特殊收费方式,刑事案件不允许风险代理。指前期仅收取基本的诉讼程序相关费用以及差旅费等基础费用,在案件结束后根据法院判决的金额抽取一定比例。一般风险代理收费标准为前期收取3000到6000左右的基本费用,判决后收取判决金额的10%—20%,这个比例最高不超过30%。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在拟定这样的违约条款时,须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其他如“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均属约定不明确,可能不会得到关于律师费的支持,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严格。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但是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通常法院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并非全部的费用。
律师高额收费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还可以通过函件、电话、来访等多种方式向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举报、投诉。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 不按规定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
(二) 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三) 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幅度收费的;
(四) 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五) 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六) 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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