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改变抚养权
导读:
抚养权一经确定后在满足一定法律规定的时候是可以改变的,具体情况如下:
1.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改变孩子抚养权的要求。改变孩子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就是说协商一致后请求法院按协商约定的条件改变;
2.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改变。一方提出改变抚养权关系,法院会判决改变抚养权,应当满足以下情况的:
(1)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孩子的;
(2)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孩子行为,或其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改变的。
对于一些父母来讲,孩子是最重要的,而一旦夫妻离婚的话,也势必对孩子的抚养权产生争夺。此时想要获得子女抚养权,那么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争夺抚养权。
法律快车提醒您,起诉孩子抚养权需要的费用如下:起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诉讼费为80元,如通过简易程序审理或调解结案或原、被告双方私下解决原告撤诉的,诉讼费减半收取,为40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子女抚养权管辖法院是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