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单方面离婚应该如何处理
导读:
要是单方面离婚的,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以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的证据材料及其复印件。法院接收材料会进行立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当事人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会诉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5.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时应提供如下证据:
1.双方基本身份证明材料。例如,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等;
2.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例如,提供异地居住证,租赁合同,分居协议等材料,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3.其他证据。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法律快车提醒您,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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