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者是不是可以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
导读:
同居者可以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居者提起诉讼,请求就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处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且个人财产一般不予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没结婚就代表双方不是夫妻关系,哪怕是举办了结婚典礼,也属于非法同居,非法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标准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但是,婚后彼此的收入都不是共同财产,只有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婚后的收入才是共同财产。
法律快车提醒您,起诉同居财产分割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适用管辖原则上需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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