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异后如何补办结婚证
导读:
首先,需要找原结婚登记机关咨询当年的结婚登记档案在何处保管(一般应在区县档案馆),然后,去具体保管部门申请出具结婚登记查档证明;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和三张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及结婚登记查档证明,双方共同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符合条件的,当场补发结婚证。
法律快车提醒您,没结婚证离婚的手续需要根据双方婚姻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未按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事实婚姻离婚时的处理方式:按照一般的离婚处理。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等相关事项达成协商的,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等事项达成协商,且一方主张离婚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不是的,双方需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快车提醒您,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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