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房产怎么分割
导读:
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居期间所得房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不能分割的可以折价以现金的方式进行分配。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当事人,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
法律快车提醒您,同居财产协议是同居双方对同居期间及同居之前所有财产进行约定所签订的协议。因此,同居财产协议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双方的姓名、住址、年龄、婚姻状态、身份证;
2.协议双方对同居期间需要约定的事情进行的约定,如,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的分割,同居期间子女的抚养情况。
3.协议时间,如该协议自签订时起两年之内有效,或者至解除同居关系时有效。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2.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共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
3.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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