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是什么
导读:
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且前述侵权行为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相应的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内侵权作为一种民事侵权,既有民事侵权的一般特征,又呈现出一定的特殊性。
1.侵权行为必须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侵权行为发生时间具有特定性。
2.侵权行为必须发生在合法夫妻之间。婚内侵权行为与其他侵权行为相比,最显著的区别就在于其主体的特定性。不具有合法夫妻关系的男女之间的侵权行为不能被认定为婚内侵权行为。
3.侵权行为的客体为夫妻一方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4.夫妻间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即配偶权及由配偶权派生的配偶财产权是婚内侵权的前提。
5.侵权行为的方式既包括作为又包括不作为。以作为方式构成的婚内侵权,有家庭暴力导致的人身伤害、私自处理共同财产导致对财产权的侵犯等。以不作为方式形成的婚内侵权,有怠于履行抚养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害等。
1.家庭暴力的证据
法律快车提醒您,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危害的行为。最常见的就是丈夫打老婆。出现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10报警;受到严重伤害时,一定要注意收集如下证据:
(1)被打伤的照片。
(2)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
(3)让邻居、熟人或居委会的人等看到伤痕,让他们作证等。
2.婚内出轨的证据
如果一个丈夫与第三者领取了结婚证,这就是确凿的证据;如果他与第三者居住在一起,对外“老公老婆”地介绍身份,以夫妻名义旅游聚会,那么邻居和亲友认定的证言也能有很大效力;如果男方与第三者生育子女,医院的记录上显示男方是父亲,那么这也是一个重要的证据,但是记录如果仅根据女方的陈述,或根本没有任何与男方的联系,单独生儿育女的证据的证明力就显得“势单力薄”了。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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