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导读:
起诉离婚前转移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中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如下: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
6.制作虚假的欠条;
7.虚报开支;
8.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9.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银行调查的,应提交开户行名称和银行帐户;证明有股票亲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户以及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该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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