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产一方是不是可以卖
导读:
夫妻共有的房产一方在没有与对方协商,没有获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卖掉。因为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双方平等的处理权,一方不得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分,否则另一方可以主张一方的擅自处分行为无效。但是一方在主张另一方的出卖行为无效时,如果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快车提醒您,具备以下条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2.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
3.夫妻财产的来源为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根据民法典婚姻编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双方约定为一方所有,或者女方父母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2.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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