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导读:
怀孕期间胎儿尚未出生,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而并不会涉及到抚养权的问题。抚养权的具体归属可以等孩子出生后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女方在怀孕期间可以与男方协议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即可;
2.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离婚。
法律快车提醒,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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