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
导读:
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按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生活费计算,计算时间计算到18岁。
2.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计算二十年,60岁以上的,每满一年少计算一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支付条件是:
1.夫妻关系有效存在,这是发生夫妻扶养义务的基础;
2.夫妻一方需要扶养;
3.夫妻另一方有扶养的能力,须指出的是,这里的“有扶养能力”的法律要求很低,只要其有生活资料就应认定为“有扶养能力”,因为夫妻毕竟生活在一起,其相互扶养的条件不能过高;
4.尽扶养义务的一方无权以对方未曾扶养过自己或要求以后归还扶养费或要求其以后扶养自己为条件。法律快车提醒,但是扶养义务一方在今后生活中需要对方扶养的,只要夫妻关系还存在,对方就负有扶养义务。
法律快车提醒您,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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