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生的孩子归谁抚养
导读:
非法同居期间生的孩子,不满两周岁的,优先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深厚的母爱或父爱迫使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
这是争夺孩子抚养权最常见的也是最根本的原因。为了取得孩子抚养权,双方甚至不惜在财产分割方面做出让步。
2.抚养权常常意味着拥有与孩子共同居住权。
除了双方约定孩子轮流居住的情形外,抚养权意味着与孩子共同居住权。
3.抚养权包含了第一监护权的内容。
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同时取得了监护权,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可以代表孩子做出孩子自己不能单独做出的决定。
4.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不用向对方支付抚养费。
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虽然也要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但是,不用向对方支付抚养费,所以,不用担心对方滥用自己的“抚养费”;相反,对方有此忧虑。
5.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控制”对方探望权。
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有义务配合对方探望孩子,这是法律规定,但是,现实中,往往是抚养权人完全制约住对方,可以随意制造困难阻止探望。
法律快车提醒您,一般来讲子女抚养诉讼费由起诉的原告先行垫付,待法院判决时会对诉讼费进行判决,一般由败诉一方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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