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处理协议分割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导读: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的注意事项主要有以下几点:
1.首先,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无效;
2.必须双方亲自签署,不是双方亲自签订的,也属于无效协议;
3.重要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写法了。切忌图省事出现,如,“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各自名下财产各自”“双方已自行分割完毕”等笼统说法。
4.在未调查清楚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时,切莫心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朋友为了尽快解决离婚麻烦,往往没弄清楚夫妻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就签订协议,这是很危险的。
5.很多人会忘记将贷款房屋、股票、公司股权等财产计算在内就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还特意强调各自名下财产各自,以致后后悔莫及。
6.在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双方协商的就是财产的分割,可是在财产分割时,如何收集财产的证据成为头疼,也为重要的问题。
7.在收集证据的时候,很多情况下自己无法顺利收集,比如,房产、对方隐匿、转移的财产、对方拥有的公司股份等等,遇到这种情况时,就可以选择请律师帮忙收集证据,律师在收集证据方面有着独特的,如在收集对方公司股权时利用律师证及律所的证明就可以顺利收集到想要收集的证据。
1.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在夫妻双方办理完协议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登记之前签订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尚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2.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中夫妻双方处分的房产必须是夫妻双方有权处分的财产,处分他人房产是无效的。
3.夫妻双方如果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那么在房屋过户到子女名下之前,针对协议能否强制履行的问题,至今在法律上存有争议,当事人对此应慎重。
法律快车提醒您,夫妻离婚房产没有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分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