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有哪些证件
导读:
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包括:
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除前述证件外,申请离婚登记,还需提供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起诉离婚的,还需提供书面起诉状。
离婚程序可分为协议离婚程序和诉讼离婚程序。
协议离婚程序:
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离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程序:
1.咨询专业的律师,起草起诉状;
2.在律师指导下,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再结婚需要离婚证。按规定,离婚后再婚需要收回离婚证。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后再结婚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已经离婚的男女双方经自愿申请,在婚姻等登记机关办理恢复夫妻关系的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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