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原则有哪些规定
导读:
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后财产分割对方不给的处理如下:
1.如果一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存款等;
3.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如果男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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