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分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流程
导读:
1.首先当事人应在户籍接受地申请户籍准迁。
2.然后向户籍所在地申请户籍迁出,并注销户籍。
3.最后向户籍准迁地公安机关申请户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不是必须迁走的。
大多数情况下,夫妻两个人如果离了婚,女方会选择从男方的户口下迁出。法律快车提醒您,国家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女方离婚之后必须要迁走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本人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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