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需要带什么证件去
导读:
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以下证件: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进行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
法律快车提醒您,起诉离婚一般三至六个月可以判决离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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