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房产处理规则
导读:
1.婚后所得房产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对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分割时,不能只考虑财产来源,还需考虑双方对家庭贡献大小,坚持二者兼顾原则。
3.对夫妻共有房产,分割时应考虑保护妇女和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对夫妻共有房产,分割时应根据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助于发挥房产实际效用原则。
5.夫妻共有房产,当涉及案外人利益的,离婚时不作处理。夫妻共有房产涉及案外人利益的,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夫妻与他人合伙经营而共同购置房产;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取得共有房产,在法定继承人尚未析产以前,夫妻离婚,其配偶主张分割对方因继承取得的共有房产。
当夫妻共有房产涉及案外人利益的,在离婚中不作处理,由当事人另行起诉。
1.税类:
(1)契税按照房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
2.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具体地区契税的是否收取及收取数额可能会有区别。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了房屋产权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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